2020版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用书整体变动约为10%。新增内容较多,小部分内容略有删减或修订调整。以下内容为新版考试用书新增、修订内容中相较而言可考概率较高、比较重要的关键句或段落。因篇幅较长分为上、下两篇分别介绍,以下为上篇序号1~序号22的内容。
1、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
2、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
3、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4、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种。
5、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6、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国务院规定的5类货物税率为9%。
7、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8、2019年4月公布的《政府投资条例》规定,国务院规定应当审批开工报告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按照规定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9、《建筑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1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11、2019年4月经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査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12、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13、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取消通信工程施工忌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建市〔2016〕226号
14、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建市〔2018〕53号
15、自2018年10月22日起,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増项注册、重新注册、注销等申请事项通过新版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建办市〔2018〕48号
16、严肃査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建办市〔2018〕57号
17、《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領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 通知》规定,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 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18、民营建筑企业在注册地以外的地区承揽业务时,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给予外地民营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不得擅自设置任何审批和备案事项,不得要求民营建筑企业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独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建办市〔2019〕8号
19、招标人不得排斥民营建筑企业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得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不得对民营建筑企业与国有建筑企业釆取不同的资格审査或者评标标准等。
20、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以银行保函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银行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21、建设工程承包制度包括总承包、共同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等制度。
22、2019年4月发布的《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