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证书已到,请考生或代领人员(需携带本人及带领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和物品到市人社局209房间领取。特别提醒:每周二、周四上午11:00前领取证书!
相关内容:2016辽宁盘锦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每周二、周四
一、一级建造师(增项)携带:
1、 准考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2001年以前毕业的请带毕业生登记表);
3、2016年审核时的报名表(原件);
4、原初考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原件);
5、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或本专业正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交费单(原件,时间要符合年限的);
6、2张2寸照片(同底);
7、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从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现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