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合同争端主要集中在承包商同业主之间的经济利益方面
1.工程量变化引起的争议尽管合同中已列出了工程量,但实际施工中会有很多变化,包括设计变更,现场工程师签发的变更指令,现场条件变化,以及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等引起的工程数量的变化。这种工程量的变化几乎每天都会发生,承包商通常会在每月工程进度付款报表中列出,但常因与现场监理工程师有不同意见而遭拒绝或者拖延,因而造成分歧和争议。
2.质量争议质量方面的争议包括工程中所用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提供的设备性能和规格不符,或者不能生产出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或者是通过性能试验,不能达到规定要求。质量争议到最后往往会变成责任问题争议。
3.工期延误责任争议一项复杂的大型工程的工期延误,往往是由于错综复杂的原因造成的,要分清各方的责任往往十分困难。许多合同条件都规定了误期损害赔偿费,但同时对于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特别是由于业主方面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赔偿该项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
4.工程款支付争议上述工程量、质量和工期的争议都会导致或者直接表现为付款争议。
5.关于中止合同的争议属于业主中止合同造成的争议有,:承包商因这种中止造成的损失严重而得不到足够的补偿;业主对承包商提出的补偿费用计算持有异议。属于承包商中止合同造成的争议有:承包商因咨询公司设计错误或业主拖欠应支付的工程款而造成困难提出中止合同;业主不承认承包商提出的中止合同的理由,也不同意承包商提出补偿要求等。
6.关于终止合同的争议除非是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任何终止合同的争议往往是难以调和的矛盾造成的。终止合同一般都会给某一方或者双方造成严重的损害,如何合理处置终止合同后的权利和义务,往往是这类争议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