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的性质和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2、董事会的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的规定基本相同。
3、董事会的召开。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4、董事会的决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即每个董事只能享有一票表决权。
通常会考:
①董事会的组成
②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
(单选题)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2)选项B: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5人)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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