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级会计考试时间为9月9日-11日,离考试越来越近!众所周知,中级经济法关键在记住法条,然后勤看勤背,为了帮助大家攻克中级经济法条,betway88必威官网学霸君为大家整理了《中级经济法》法条,赶紧来学习吧!
中级经济法法条大全: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考点1】票据签章及记载事项
1、票据签章
(1)签章是票据行为表现形式中绝对记载的事项,如无该项内容,票据行为即为无效
(2)法人的签章:
①一般规定: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A.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 + B.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②具体规定:
A. 银行汇票 的出票人、银行承兑 汇票的承兑人:该银行汇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or代理人签章
B. 商业汇票 的出票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or公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C. 银行本票 的出票人:该银行本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or代理人签章
D. 支票 的出票人、商业承兑 汇票的承兑人:预留银行的签章
【注意】上述ABC未加盖专用章,D未加盖预留章的: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
【应试技巧】记住D,其余ABC类似
(3)签章不符合规定:
①出票人——票据无效;
②承兑人、保证人、背书人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章无效
2、票据记载事项
(1)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两者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2)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考点2】票据的取得
1、主要形式:
(1)出票取得:接受出票人签发;(2)转让取得:接受背书转让;(3)因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
2、取得票据,并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例外】虽“税收、继承、赠与”无对价可取得票据,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
3、取得票据但不享有票据权利:
(1)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
(2)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
【考点3】票据权利的补救
1、挂失止付
(1)对象:①已承兑的商业汇票;②支票;③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④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2)程序
①不是补救的必经措施,最终都需通过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解决;
②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2、公示催告
(1)申请主体: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2)受理: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法院发出的止付通知,应当立即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非经原法院许可,擅自解付的,要承担票据责任。
(3)公告: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且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后15日。
(4) 判决:A、申报→终结催告,去诉讼; B、无申报→1个月内申请除权判决,依据判决付款。
3、普通诉讼
(1)被告一般是付款人
【注意】在找不到付款人或付款人不能付款时,也可将其他票据债务人(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作为被告。
(2)诉讼请求的内容是要求付款人或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的到期日或判决生效后支付或清偿票据金额。
(3)失票人在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所丧失票据的有关书面证明。
(4)失票人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担保,以防由于付款人支付已丧失票据票款后可能出现的损失。担保的数额相当于票据载明的金额。
(5)在判决前,丧失的票据出现时,付款人应以该票据正处于诉讼阶段为由暂不付款,而将情况迅速通知失票人和法院,法院应终结诉讼程序。
......由于篇幅有限,想要获取完整版经济法法条大全,可扫码下图进入免费领取>>
2023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将在9月9日至9月11日举行,共分为三个批次,每一个科目将举行三场考试,考试题目均不一样,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要以准考证的为准。考后betway88必威官网及时更新发布2023年中级会计考试真题及答案,并提供考后估分、真题下载版供大家对答案!
考试难度大,通过率低?betway88必威官网中级会计课程全新升级,大咖好课+私教小灶+带学训练营,助你直达过考。在你忘了学习时提醒你,在你学习疲倦时鼓励你,在你遇到问题时指导你,时时刻刻将你的学习固定在“高速赛道”上。0元领课,先来免费试听学习>>
相关推荐:近五年中级会计真题及答案解析下载
如果你对中级会计师考试不是很了解,学霸君建议先看看中级会计师考试新手报考指南,从报名到执业,为你介绍中级会计考试。(点击进入中级会计新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