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可撤销法律行为是指可因行为人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撤销而归于无效的法律行为。
在效力方面,可撤销法律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在该行为被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即其效力的消灭以撤销为条件。
(2)该行为的撤销应由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且撤销权人须通过法院或仲裁机关行使撤销权。
(3)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权,其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以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归于消灭。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重大误解 |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 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
显失公平 |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 |
欺诈 | ||
胁迫 | 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
(5)该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行为的开始,即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2、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
(1)重大误解
(2)欺诈
【注意】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的,若对方当事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存在欺诈的,受欺诈方不得主张撤销。
(3)胁迫
(4)乘人之危、显失公平
3、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
可撤销法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具有与无效法律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如果撤销权人表示放弃撤销权或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 则可撤销法律行为确定地成为完全有效的法律行为。
考查方向:
①撤销权行使的时间限制
②该行为的撤销应由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且撤销权人须通过法院或仲裁机关行使撤销权。【是一种选择权,而不是法院强制实施的】
③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④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
(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受胁迫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法行使撤销权的,应在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行使。该期限为( )。
A.1年
B.3年
C.90天
D.5年
2023中级会计教学重磅升级,直播录播双授课+私教小灶课+1v1领学督学,在你忘了学习时提醒你,在你学习疲倦时鼓励你,在你遇到问题时指导你,时时刻刻将你的学习固定在“高速赛道”上,顺利到达彼岸。 0元领课,先来免费试听学习>>
精华考点>>【中级会计高频考点集训】【60s速记必背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