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期货公司独立董事:
①在期货公司或者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②在下列机构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持有或者控制期货公司5% 以上股权的单位、期货公司前5 名股东单位、与期货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利益关系的机构;
③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期货公司已发行股份1% 以上或者是上市期货公司前10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
④为期货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近亲属;
⑤最近1 年内曾经具有前四项所列举情形之一的人员;
⑥在其他期货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职务的人员;
⑦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