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4年第一批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建市施函[2014]3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的罗依珍等415人符合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条件,准予延续注册。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第一批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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