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市函[2014]18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经查,束金娥等9人(名单见附件)在申报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过程中,隐瞒其已在另一个单位注册或受聘的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为加强注册执业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束金娥等9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同时受聘于两个单位并申请注册的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受理其注册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予以公布,记入信用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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