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厅有关要求,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社会工作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下半年)资格证书开始办理,具体有关证书办理通知如下:
1、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由单位集中到市人社局职称部门统一办理。需提供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单位办证介绍信、准考证同版1寸免冠照片1张,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A4规范打印)。
2、证书办理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前(一建增项办理另行通知)。
3、如本人现工作单位与报考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与新单位聘任关系证明后方可通过现工作单位办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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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证书后关注什么?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