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始办理2017年度驻马店市考试合格并经资格后审通过的一级建造师等14种专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详见附件1—14)。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业类别:(14种)
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房地产评估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测绘师、造价工程师、审计专业(中、初级)、统计专业(中、初级)、会计专业(中级)、翻译(三级笔译)、社会工作者
二、申请办理证书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仅留存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省驻马店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从本通知附件15下载)
三、注意事项:
1、办证人员请携带以上办证材料,于7月13日前(节假日正常休息),到市人社局职称科进行审核办理。委托他人代办证书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办证者,转入下一年度办理。另根据(人社厅发[2017]141号)文件规定,考试结束后五年仍未领取证书的,该证书由省里收回销毁。
2、为方便群众办事,驻马店市邮政总公司在市职改办开设快递服务窗口。在办证人自愿的前提下,可自行委托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证书(相关表格的填写、盖章等可同时免费代办及邮寄)。经办人联系电话:15836735735
3、资格后审未通过者,省里将取消成绩,不再办理证书。
4、未参加资格后审者,可以申请资格补审。补审材料按以前网上通知要求提供,同时填报一份单位盖章的“河南省驻马店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补审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逾期未补审者转入下一年度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表格填写
《河南省驻马店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类别”等,按报考时所填写内容填写。“授予时间”即证书上的“批准时间”,“管理号”按证书上内容填写。
五、办证地点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地 址:天中山路与健康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396-2816745
附件:1、一级建造师
市职改办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