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合格证书发放的通知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成,为尽快将考试合格证书发放到考试合格人员手中,在原有现场发放证书的基础上,增加了证书邮寄服务,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证书领取方式,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现场领取
(一) 领取时间
2018年5月25至6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工作日。
(二) 领取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2号楼2205室(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服务大厅)。
(三) 领取资料
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不再打印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此件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作打印。
本人领取证书时,考试合格人员需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即可领取。
单位集中领取证书,需出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供考试合格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方可领取。
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考试合格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即可领取。
二、证书邮寄领取
(一) 证书邮寄服务
本着服务考生,自愿选择的原则,我们提供证书邮寄选项。邮寄费用由考试合格人员自理,收件时支付邮资。具体收费标准按邮政速递公司规定执行。邮件送达后,考试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签收。
考试合格人员签收的邮件内应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2份(本中心统一制作并签章);考试合格证书,共两项资料。
(二) 证书邮寄信息的采集
选择证书邮寄服务的考试合格人员,请于5月25至30日使用手机扫描此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考试合格人员收件的有关信息。我们采集信息结束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料印制、分类工作,统一由邮政速递公司将证书寄出。5月30日之后不再受理证书邮寄申请,但可前往证书领取现场领取。
三、注意事项
(一)请自行前往领取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按时去指定地点领取,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二)请自行前往领取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务必先查询证书领取序号(查询证书领取序号请点击“证书领取序号查询”);凭有效证件和证书领取序号到办证地点领取。
(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装入考试合格人员本人人事档案,一份由本人保存备用。
(四)选择证书邮寄服务的考试合格人员,填写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特别是收件地址、本人联系电话,否则可能影响收件。邮寄过程中有关邮件查询,按政邮相关信息推送,证书速递邮政客户服务电话 15223332606。
(五)此次提供证书邮寄选项,是刚开始组织实施。若有何问题,可与我们工作人员联系。
(六) 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合格证明未到,发放时间待收到后另行通知。
人事考试综合部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23)88152245、88152247、86868835。
四、取得资格时间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获得资格时间从2017年9月算起。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