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度通过一级建造师(不含增项)考试人员请即日起至2017年7月20日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省辖市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办理证书。(代领证书须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省辖市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请在河南职称网,资料下载栏下载打印,自行填写基本信息,不清楚的信息请拿到证书后根据证书补充,单位意见一栏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章。
其他证书办理时间,以本网站通知时间为准。
办证地点:平顶山市人社局职称科(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西门520室)。
联系电话:0375-2979955
另:平顶山市有两位考生为异地转入考生,须重新进行资格审查,请按照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审核条件携带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到平顶山市人社局职称科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核发证书。名单如下:
2017年7月3日
附件1:2016一建(不含增项)名单
附件2:2016一建需重新审核资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