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从即日起开始发放2016年一级建造师专业资格证书。请报名通过考试的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尽快到梅州市新中路8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3楼专技科领取,需代领证书的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合格证持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领证委托书。
领证时间:2017年5月24日—6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领者证书将退回省人社厅。
咨询电话:0753-2128309。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8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楼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温馨提示: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好《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如果证书丢失需要补办,此表是重要凭据。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