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21号),现就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科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经济 |
100分 |
60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均为130分 |
均为78分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建筑工程 |
均为160分 |
均为96分 |
公路工程 | |||
铁路工程 | |||
民航机场工程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机电工程 |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
矿业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160分 |
88分 |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