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77号) 及锡人社职〔2016〕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16日、17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附件3)。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档案号不再使用。
(三)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四)报考条件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专业划定按照专业对照表严格执行,以往如工程院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艺”、“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还须提供课程表或成绩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普通高校毕业生从取得证书后计算工作年限,后学历的从前学历取得证书后开始计算工作年限,但须提供前学历和相应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
(六)关于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根据锡人社职〔2016〕21号文件(具体可在无锡人事考试网政策文件栏目中查看)精神,现场审核时,考生须自行提供社保中心自助机打印的或窗口开具的社保缴费记录单,要有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市区参保人员可在自助机上按年份打印“个人社会保险历年缴费情况”)和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必须和所填报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单位一致(以劳务派遣公司代理缴纳社保的考生,报名时应填报实际用工的施工管理单位,但除社保记录单外,还需提供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等材料)。
社保缴费记录年限要求:至少从现场审核时间往前近一年以上。对于其中毕业时间刚满足报考条件年限要求的新考生(比如大专2011年毕业,或本科2013年毕业),现场审核时须提供满足其对应工作年限要求的社保缴费记录,中间可以断月(2017年之前社保缴纳的每个年度缴纳时长一般不得少于6个月),但不能断年。资格审核现场如对其他考生工作单位、是否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岗位及工作年限等有疑义的,考生同样需根据审核意见及时核补满工作年限的单位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严禁非施工管理企业人员以及政府机构行政管理人员报考一建。
(七)关于外省、外市考生在锡报考
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原则上只有现工作单位在无锡的考生才可在锡报考,否则现场资格审核时将不予通过。档案关系、工作单位及参保在外地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参与无锡境内的项目施工,施工期间内可选择在无锡参加报名考试,但须提供截止到报名时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外地单位社保应可在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网站进行查询确认,现场审核时如有疑问需要验证)、该单位驻锡经营机构证明、在锡项目合同或中标书等材料。其他人员应到单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报名。
(八)关于学历认证
根据锡人社职〔2016〕21号文件精神,现场审核时,考生须自行提供相关的学历认证材料。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须提供学信网上www.chsi.com.cn的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前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六、报名组织
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各单位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一)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无锡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19694)”,从“网上报名”栏目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按照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方式,新考生现场审核通过后上网缴费。老考生不需要现场审核,网上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6日—6月27日
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间: 6月27日—6月29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7月2日 (目前农行卡不支持网上支付)
(二)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5年和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新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将有关报名材料带到指定的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新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须如实填写好“该同志工作满XX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XX年”,并加盖单位公章)。
2.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以后学历报考的人员,现场审核时,前后学历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需提供)。
3.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
4.社保缴费记录单(市区参保人员可用身份证在自助机上按历年打印“个人社会保险历年缴费情况”)(有关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大条报考条件中关于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外地单位因参与无锡施工的在锡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驻锡经营机构证明、在锡项目合同或中标书等材料(详见报考条件中第七点)。
5.学历认证材料。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须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打印的验证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前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须填写好单位意见并盖好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有姓名、照片及证书编号的页面都需复印)。
各审核点地址及审核时间:
审核点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审核时间 | 电话 |
无锡市区 | 市人事考试中心 | 广瑞路2号40-41号窗口(无锡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 | 9:00-11:30; 13:00-16:30 | 85740575 |
江阴市 | 江阴市职业能力培训与鉴定管理中心 | 君巫路100号1号楼多媒体教室 | 8:30—11:15 13:30—16:30 | 86860421 |
宜兴市 | 宜兴市人力资源市场 | 宜城街道龙潭东路189号招聘大厅 | 8:30-11:15 13:30-16:30 | 87952891 |
锡山区 | 锡山区人社局 | 二泉中路139号1709室 | 9:00—11:30 13:00—16:30 | 88703240 |
惠山区 | 惠山区人社局 | 文惠路8号7512办公室 | 9:00—11:30 13:00—16:30 | 83598171 |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终审不通过人员名单会在无锡人事考试网上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三)需要邮寄考试费用财政票据的考生,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19694/wxkszx/FMSFee/CheckOut.aspx)进入财政票据邮寄信息采集及缴费系统,填写信息并缴邮费,截止日期8月3日。发票将于8月18日统一邮寄。不需要邮寄的考生请在8月14-18日(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40-41号窗口(无锡市广瑞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领取,逾期不领的将统一开票上缴财政。
(四)各审核点注意事项
各审核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审核点于7月2日前将新考生的报名材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有关报名注册、信息更正的办法请登录无锡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一栏查看(报名信息一旦修改后需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打印新的报名表进行现场审核)。
(六)9月8日—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
八、其他事项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