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含增报专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考务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4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含增报专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参加4个科目考试(设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设置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表:
9月16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7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拉萨市。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诚信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在西藏的,方可选择在“西藏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初审及网上缴费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7月9日。
网上报名地址: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
(二)报名流程
1.考生报名照片预处理
“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考生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http://link.233.com/28357(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link.233.com/25849/examfront(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于以后报考其他考试使用。
3.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需要报考的考试类别,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西藏”,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并经本单位盖章,用于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现场资格初审及缴费时间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精神,本次考试我区实行考前初审考后复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请考生诚信报考。
曾在2016年度之前(包含2016年度)在西藏考区参加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为“老考生”,“老考生”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直接网上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其他参加考试的考生类型为“新考生”或“异地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须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时,“异地考生”和“新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需本单位审核盖章)、从业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资格初审时还需提供已获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7月10日正常工作日进行。
现场资格初审地址: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证大厅(娘热路与当热路交叉路口),0891—6831320。
通过住建厅现场资格初审后,请携带盖有西藏自治区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送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路云水谣路口往里200米,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5办公室)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否则,将无法进行下一步网上缴费工作。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确认后,考生请及时登陆报名网站完成网上缴费工作。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7月11日(支付方式为:支付宝)。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本项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通过资格初审并已交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及开具收据时间
按照相关收费文件规定,一级建造师收费标准为85元/科;需开具财政统一收据的考生,请于9月11日—9月18日携带准考证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路云水谣路口往里200米,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4办公室)开具收据。
四、证书办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成绩公布一个月内,请拟合格考生(各科均达到卷面总成绩的60%)按照考后资格复审通知(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另行通知)要求,及时提交考后复审材料,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证书》,否则按照资格复审未通过处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封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
(二)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查询成绩。
(三)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