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l】答:
1.不正确之处有三处:
(1)总承包公司向建设单位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验收要求。
(2)建设单位组织现场检查和现场验收。 一.
(3)现场检查和验收的单位只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公司和分包单位。消防系统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竣工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公安消防机构受理验收申请后,按计划安排时间,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共同参加,进行现场检查、现场验收,得出验收结论,并形成消防验收意见书,最后整个工程将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移交给使用单位或生产单位。
2.不正确之处有:
(1)电梯"由总承包公司调试"。
(2)"最后由建设单位将检验和调试的结果告知……"应纠正为:
(1)电梯安装后,由制造单位检验和调试。
(2)由制造单位将检验和调试的结果告知……。
3.如果延误工期,总承包有可能与业主、电梯生产厂、机电作业劳务公司发生索赔。
4.总承包和电梯安装公司应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首先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当地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或调查组认定事实清楚后,现场保护解除。
5.风管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系统类别进行严密性试验,漏风量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低压风管采用漏光法检测;中压在漏光法检测合格后,进行漏风量测试的抽检;高压风管全部进行漏风量测试。
【案例2】答:
1.该工程主要风险因素有:物体打击(砸伤)、山体滑坡、触电(雷击)、高处坠落、爆炸、冻伤。
2.该工程的紧急状态主要有:触电(雷击)、高空坠落、爆炸、滑坡。
3.风险管理组在风险管理策划中主要负责对本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特殊活动进行策划、识别,评价其中的主要风险因素,针对不可接受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因素采取预防措施和削减措施,并在施工技术方案中予以体现。
4.对班组长的要求不对,班组长应对每天的施工活动进行危险分析,工作中向班组成员交代危险源,采取预防措施(落实措施)。
5.项目经理应负的安全职责还有: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
二
【案例3】答:
1.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防护措施如下:
(1)施工环境应整洁,夜间施工要有良好的照明,材料和施工设备布置应整齐,道路畅通、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到位等;
(2)采取措施或调整作业时间,避免操作者在高温和低温环境中工作。必须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中工作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因人的身体不适应而造成不安全因素;
(3)应防止腐蚀性物质、有毒物质、射线等对人体的危害,对其应按照规定进行保管和使用。
2.消除安全管理缺陷应该做好如下措施:
(1)制定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有一整套检查、落实、奖罚措施,用制度保障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2)避免技术管理缺陷、施工组织设计不完善和作业程序安排不合理给安全防护带来的困难等:
(3)尽量采用机械化作业,改进施工工艺,减少人为因素带来的安全隐患;
(4)项目部采购的施工设备、器具、防护用品等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不得让不合格的设备、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3.正确使用和管理安全标志的内容如下:
(1)安全标识牌的制作必须按国家现行标准《安全标志》的规定制作,标识牌应坚固耐用;有触电危险场所的标识牌,应用绝缘材料制成;
(2)安全标识牌应挂在醒目、与安全有关的地方,并使人们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
(3)安全标识牌应定期检查与维修,如发现有变形、破损或图形脱落以及不符合安全色的,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凡是施工现场有不安全因素的场所和设备,均应挂安全标识牌。
4.施工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厂区文明施工管理;
(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3)环境保护;
(4)环卫管理。
【案例4】答:
1.该工程项目应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有:压机吊装方案,压力管道组焊和试压方案(压力管道安装方案)和单机试运行方案。
2.项目部进行设备监造验收的主要依据是:设备订货合同;设计文件(设备技术规范书、图纸和材料清册);总承包单位制定的监造大纲。
3.第一套吊装方案的成本费用:50×30×50+200000+25000-300000(元)。第二套吊装方案的成本费用:50X 30X 50×(1-70%)+10000×2×14+25000X(1-30%)一320000(元)。
4.对两套压缩机吊装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工期缩短、降低成本等方面进行比较,为以后安装工序创造条件,按合同约定还可以获得提前工期奖(5000×8-40000元)。结论:该项目部应选用第二套吊装方案。
5.采用第二套压机吊装方案后的实际成本费用为:320000--8×5000=280000(元)。吊装成本降低率为:(320000-280000)÷320000×100%=12.5%。
【案例5】答:
1.业主与总承包公司签订合同时提出了超出招标文件中主合同条款的附加条件,要求总承包公司在合同价不变的条件下增加工程量,工期提前,这种做法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是《招标投标法》第59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至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总承包公司与分包单位订立的合同中不利于总承包公司的条款有:
(1)"承包单位可以指示分包商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快进度"对总承包公司不利,因为分包单位可以据此条款采取增加人员、加班加点或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合同进度,但因此会向总承包公司提出额外的费用补偿要求。
(2)对于分包单位的误期损失,总承包公司扣除部分费用作为处罚金对总承包公司不利,因为分包单位延误工期造成的误期损害,总承包公司应当从商定的价格中扣除部分费用作为误期损害赔偿,不能作为罚金,否则分包单位将反告总承包公司处以罚款的违法责任。
3.消防系统工程验收中不正确之处在于:
(1)总承包公司向建设单位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验收要求。
(2)建设单位组织现场检查和现场验收。
(3)现场检查和验收的单位只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公司和分包单位(或缺少设计单位)。
正确的消防系统工程验收应按以下方法进行:消防系统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竣工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公安消防机构受理验收申请后,按计划安排时间,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共同参加,进行现场检查、现场验收,得出验收结论,并形成消防验收意见书,最后整个工程将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移交给使用单位或生产单位。
4.电梯安装工程监督检验过程中不正确之处在于:
(1)"电梯安装中接受了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控"。
(2)电梯"由总承包公司调试"。
(3)"最后由建设单位将检验和调试的结果告知……"。
应纠正为:
(1)电梯安装中必须接受制造单位的指导和监控。
(2)电梯安装后,由制造单位检验和调试。
(3)由制造单位将检验和调试的结果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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