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桥梁下部结构施工
※围堰施工
一、围堰施工一般规定
1、围堰高度应高出施工期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包浪高)0.5~0.7m
二、围堰使用范围
1、土围堰:适用条件水深≤1.5m.流速≤0.5m/s,河边浅滩,河床渗水性较小。
(筑堰材料宜用黏质土、粉质粘土或者砂质粘土。填出水面之后应进行夯实,填土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开始合龙)
2、土袋围堰:适用条件水深≤3m.流速≤1.5m/s,河床渗水性较小,或淤泥较浅。
围堰中心部分可填筑黏土及粘性土芯墙,起挡水作用)
3、钢套筒围堰:流速≤2.0m/s,覆盖层较薄,平坦的岩石河床,埋置不深的水中基础,也可用于修建桩基承台。
4、双壁围堰:大型河流的深水基础,覆盖层较薄,平坦的岩石河床。
5、钢板桩围堰:有大漂石及坚硬的河床不宜使用钢板桩围堰
钢板桩可用锤击、振动、射水等方法下沉,但在粘性土中不宜使用射水下沉方法。
6、双壁钢围堰:准确定位后,应向堰体壁腔内迅速、对称、均匀的灌水,使围堰落床。
钢围堰浇筑水下封底混凝土之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清基,并由潜水员逐片检查合格后方可封底。
※桩基础施工方法与设备选择
城市桥梁工程按施工方法分为:沉入桩、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
沉入桩:钢筋混凝土桩、预应力混凝土桩和钢管桩。
沉桩方式及设备选择:
1、锤击沉桩宜用于砂类土、黏性土。桩锤的选用应根据地质条件、桩型、桩的密集程度、单桩竖向承载力及现有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
2、振动沉桩宜用于锤击沉桩效果差的密实的黏性土、砾石、风化岩。
3、在密实的砂土、碎石土、砂砾土层中用锤击法、振动沉桩法有困难时,可采用射水作为辅助手段进行沉桩施工;但在黏性土中应慎用射水沉桩;在重要的建筑物附近不宜采用射水沉桩。
4、静力压桩宜用于软黏土、淤泥质土。
对地质复杂的大桥、特大桥,为检验桩的承载力和确定沉桩工艺应进行试桩(检验承载能力、选设备工艺)
接桩可采用焊接、法兰连接或者机械连接
沉桩顺序:对于密集桩群,自中间向两个方向或四周对称施打;根据地基的设计高标,宜先深后浅;根据桩的规格,宜先打后小,先长后短。
桩终止锤击的控制应视桩端土质而定,一般情况下以控制桩端设计标高为主,贯入度为辅。
在沉桩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应暂停施工,并处理
A、贯入度发生剧变;
B、桩身发生突然倾斜、位移或有严重回弹;
C、桩头或者桩身破坏;
D、地面隆起
E、桩身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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