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闪点<28℃的液体为甲类;闪点28℃≤闪电<60℃的液体为乙类;闪点≥60℃的液体为丙类。
2、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区的粉尘、纤维,闪点≥60°雾滴为乙类。
3、爆炸下限<10%的气体为甲类;爆炸下限≥10%的气体乙类。
4、白酒液态法酿酒车间、酒精蒸馏塔,酒精度为38°及以上的勾兑车间、灌装车间、酒泵房为甲类;
5、配电室(每台装油量>60kg的设备)为丙类,配电室(每台装油量≤60kg的设备)为丁类。
6、符合下列条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确定: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位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喷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厂房内的油漆工段:
①采用封闭喷漆工艺;
②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
③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和自动抑爆系统
④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7、酒精度为38°以上的白酒仓库为甲类
8、粒径≥2mm的工业成型硫黄仓库为丙类(硫磺仓库为乙类)
9、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的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照丙类确定。
10、建筑物分类数字节点
(1)民用建筑(住宅:27;54为节点;公共24;50为节点,工业建筑24为节点)
名称 | 高层民用建筑 | 单、多层民用建筑 | |
一类 | 二类 | ||
住宅建筑 | h>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 27m<h≤54m(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 h≤27m(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
公共建筑 | ①h>50m的公共建筑 | 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层公共建筑 | h>24m的单层公共建筑h≤24m的其他公共建筑 |
(2)工业建筑:h>24m的单层工业建筑, h≤24m的其他工业建筑;h>24m的工业建筑为高层工业建筑。
(3)h>100m的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11、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 1/4 者,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12、住在建筑不计入建筑高度的情形:
①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2.2m 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②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 1.5m 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13、建筑层数应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下列空间可不入建筑层数:
①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
②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敵开空间;
③建筑屋顶上凸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14、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情形:
①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
②建筑面积不大于500㎡的单层丙类厂房;
③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的单层丁类厂房;
④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t/h时。
15、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一般规定)
构件名称 | 耐火等级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
防火墙 | 不燃性 | 不燃性 | 不燃性 | 不燃性 |
承重墙 | 不燃性 | 不燃性 | 不燃性 | 难燃性 |
楼梯间和前室的墙, 电梯井的墙 | 不燃性 | 不燃性 | 不燃性 | 难燃性 |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 不燃性 | 不燃性 | 不燃性 | 难燃性 |
房间隔墙 | 不燃性 | 不燃性 | 难燃性 | 难燃性 |
柱 | 不燃性 | 不燃性 | 不燃性 | 难燃性 |
梁 | 不燃性 | 不燃性 | 不燃性 | 难燃性 |
楼板(基础) | 不燃性 | 不燃性 | 不燃性 | 难燃性 |
屋顶承重构件 | 不燃性 | 不燃性 | 难燃性 | 可燃 |
疏散楼梯 | 不燃性 | 不燃性 | 不燃性 | 可燃 |
吊顶(包括吊顶格栅) | 不燃性 | 难燃性 | 难燃性 |
可燃 |
16、厂房和仓库部分构建(特殊要求)
构件 | 要求 |
防火墙 | 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
非承重外墙 | 除甲、乙类仓库和高层仓库外,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不应低于0.50h。 4层及4层以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丁、戊类地上厂房(仓库)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
房间隔墙 | 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内的房间隔墙,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应提高0.25h。 |
柱 | 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仓库)的柱,其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50和2.00h。 |
楼板 | 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厂房和多层仓库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
屋顶承重构件 | 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 |
吊顶 |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烧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
上人平屋顶 | 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 |
17、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与工业建筑对比记忆)
构件名称 | 耐火等级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三级(工业) | |
防火墙 | 不燃性 | 不燃性 | 不燃性 |
|
承重墙 | 不燃性 | 不燃性 | 不燃性 |
|
非承重外墙 | 不燃性 | 不燃性 | 不燃性 |
|
楼梯间和前室的墙, 电梯井的墙,住宅建筑单元之间的墙和分户墙 | 不燃性 | 不燃性 | 不燃性 |
|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 不燃性 | 不燃性 | 不燃性 |
|
房间隔墙 | 不燃性 | 不燃性 | 难燃性 |
|
柱 | 不燃性 | 不燃性 | 不燃性 |
|
梁 | 不燃性 | 不燃性 | 不燃性 |
|
楼板(基础) | 不燃性 | 不燃性 | 不燃性 | 不燃性 |
屋顶承重构件 | 不燃性 | 不燃性 | 可燃性 | 难燃性 |
疏散楼梯 | 不燃性 | 不燃性 | 不燃性 | 不燃性 |
吊顶(包括吊顶格栅) | 不燃性 | 难燃性 | 难燃性 |
|
注:红色字体表示工业建筑耐火等级与民用建筑耐火等级的区别,其他部分相同。
18、民用建筑部分构建(特殊要求)
构件 | 要求 |
楼板 |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
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住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低于0.75 | |
房间隔墙 |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时,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h的不燃性墙体 |
吊顶 |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烧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
上人平屋顶 |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
19、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单位:m)
记忆规则与方法
序号 | 类别 | 防火间距 |
(1) | 厂房之间及其乙、丙、丁、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 | s间=A+B1+B2 A (高层=13,甲类=12,乙丙丁戊=10) B1,B2(一二级+0,三级+2,四级+4) |
(2) | 甲、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裙房、单多层建筑 | 不应小于25m |
甲、乙类厂房与高层民用建筑 | 不应小于50m | |
(3) | 丙类厂房与高层民用建筑(一二级与高层相同,三、四级相同) | 一、二(高层)20 15 三级、四级 25 20 |
(4) | 丁、戊类厂房与高层民用建筑(一二级与高层相同,三、四级相同) | 一、二(高层)15 13 三级、四级 18 15 |
(5) | 室外变配电站与甲乙类厂房 | 不应小于25m |
变压器按总油量分三等级(与单多层丙、丁、戊、类厂房;与裙房、单多层民用建筑) | 把12的基数看成10,一次递增5m |
20、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防火间距的特殊规定
建筑类型 | 特殊要求 |
厂房 | (1)甲、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不宜)小于30m。 |
仓库 | (1)单多层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规范规定减少2m。 |
21、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
名称 | 甲类仓库 | ||||
甲类1、2、5、6项 | 甲类3、4项 | ||||
≤10 | >10 | ≤5 | >5 | ||
裙房、单多层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 25 | 30 | 30 | 40 | |
室外变配电站 | 25 | 30 | 30 | 40 | |
高层民用建筑、重要公共建筑 | 50 | ||||
甲类仓库 | 20 | ||||
厂房和乙、丙、丁、戊类仓库 | 一、二级 | 12 | 15 | 15 | 20 |
三级 | 15 | 20 | 20 | 25 | |
四级 | 20 | 25 | 25 | 30 |
22、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建筑类别 | 高层民用建筑 | 裙房和其他民用建筑 | |||
一、二级 | 一、二级 | 三级 | 四级 | ||
高层民用建筑 | 一、二级 | 13 | 9 | 11 | 14 |
裙房和其他民用建筑 | 一、二级 | 9 | 6 | 7 | 9 |
三级 | 11 | 7 | 8 | 10 | |
四级 | 14 | 9 | 10 | 12 |
记忆法:电话号码13911149697//非高层:S=6+B1+B2(三级=1,四级=3)
(1)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当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面积之和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25%。
(2)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15m 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3)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4)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屋顶无天窗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m。
(5)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屋顶无天窗,相邻较高一面外墙高出较低一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设置符合规定的防火分隔水幕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m。
(6)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上述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
23、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楼层内;歌舞娱乐房营场所,确需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24、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³,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分隔。
25、油浸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大于630kVA。
26、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且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少于2个。
27、电影院、剧场、礼堂: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且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少于2个。
28、歌舞娱乐房营场所,确需布置在地下或4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设自喷也不能增加)。
29、老年人照料设施: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布置在地下一层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时,每间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
30、老年人照料设施:一、二级不宜大于32m,不应大于54m;三级不超2层。
31、电影院、剧场、礼堂: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
32、设备用房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
33、歌舞娱乐房营场所、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2.00h+1.00h进行分隔)。
34、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
35、住宅建筑及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建筑
①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②当为高层建筑时(高层公共建筑),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低于2.00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③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36、工业建筑办公室休息室
厂房设置要求: | 仓库设置要求: |
(2)丙类厂房内设置: | (2)丙丁类仓房内设置: |
37、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容积不应大于5m³;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38、中间仓库
①甲乙类中间仓库:防火墙(4.00h)+1.50h楼板分隔。
②丙类中间仓库:防火墙(4.00h)+1.50h楼板分隔。
③丁戊类中间仓库:防火隔墙(2.00h)+1.00h楼板分隔。
39、厂房的防火分区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 厂房的耐火等级 | 最多允许层数 |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 |||
单层厂房 | 多层厂房 | 高层厂房 | 地下或半地下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 | |||
甲 | 一级 | 宜采用单层 | 4000 | 3000 | —— | —— |
乙 | 一级 | 不限 | 5000 | 4000 | 2000 | —— |
丙 | 一级 | 不限 | 不限 | 6000 | 3000 | 500 |
丁 | 一、二级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4000 | 1000 |
戊 | 一、二级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6000 | 1000 |
(1)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上表的规定增加1.0 倍;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
记忆方法和口诀
层数记忆 | / | 二乙六,三丙二,三丁戊三,四丁戊单,甲类宜单层。 |
防火分区 | 甲、乙类 | 一厂甲乙单,单层四五千,多层或降级,分别减一千,乙类变高层,继续减一半。 |
丙类 | 单丙不八三,多丙减二千,高丙再减半,地下同民建 | |
丁类 | 一二不死,死而已(三四级) | |
戊类 | 一二不录,我闪腰舞(三四级) |
40、甲、乙类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对于丙、丁、戊类仓库,确因生产工艺物流等用途需要开口的部位,需采用与防火墙等效的措施,如甲级防火门、防火卷帘分隔,开口部位的宽度一般控制在不大于6.0m,高度宜控制在4.0m以下。
41、仓库的防火分区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 耐火等级 | 最多允许层数 | 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 | |||||||
单层仓库 | 多层仓库 | 高层仓库 | 地下 | |||||||
每座仓库 | 防火分区 | 每座仓库 | 防火分区 | 每座仓库 | 防火分区 | / | ||||
甲 | 3/4项 | 一级 | 1 | 180 | 60 | / | / | / | / | / |
1/2/5/6项 | 一、二级 | 1 | 750 | 250 | / | / | / | / | / | |
乙 | 1/3/5项 | 一、二级 | 3 | 2000 | 500 | 900 | 300 | / | / | / |
三级 | 1 | 500 | 250 | / | / | / | / | / | ||
2/4/6项 | 一、二级 | 5 | 2800 | 700 | 1500 | 500 | / | / | / | |
三级 | 1 | 900 | 300 | / | / | / | / | / | ||
丙 | 1项 | 一、二级 | 5 | 4000 | 1000 | 2800 | 700 | / | / | 150 |
三级 | 1 | 1200 | 400 | / | / | / | // | / | ||
2项 | 一、二级 | 不 | 6000 | 1500 | 4800 | 1200 | 4000 | 1000 | 300 | |
三级 | 3 | 2100 | 700 | 1200 | 400 | / | / | / | ||
丁 | 一、二级 | 不 | 不 | 3000 | 不 | 1500 | 4800 | 1200 | 500 | |
三级 | 3 | 3000 | 1000 | 1500 | 500 | / | / | / | ||
四级 | 1 | 2100 | 700 | / | / | / | / | / | ||
戊 | 一、二级 | 不 | 不 | 不 | 不 | 2000 | 6000 | 1500 | 1000 | |
三级 | 3 | 3000 | 1000 | 2100 | 700 | / | / | / | ||
四级 | 1 | 2100 | 700 | / | / | / | / | / | ||
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除冷库的防火分区外,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增加1.0倍。 |
仓库层数记忆口诀:妖山五妖物,移步闪不闪腰(乙类两项三级合并)
甲 | 乙 | 丙 | 丁戊 | |||||||||
34项 | 1256项 | 134项 | 256项 | 1项 | 2项 | / | ||||||
一级 | 一二 | 一二 | 三级 | 一二 | 三级 | 一二 | 三级 | 一二 | 三级 | 一二 | 三级 | 四级 |
1 | 3 | 1 | 5 | 1 | 5 | 1 | 不 | 3 | 不 | 3 | 1 | |
妖 | 山 | / | 五 | 妖 | 物 | 移 | 不 | 闪 | 不 | 闪 | 腰 |
防火分区记忆口诀
火灾危险性 | 相关记忆口诀 |
甲类: | 留着二百五。 |
乙类: | 我爱我,欺善,闪我。 |
丙类: | 一世已无妻,妻要儿死,死已。 |
丁戊: | 伞要弃,不要弃,已无我爱妻,要儿要我。 |
42、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名称 | 耐火等级 | 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 备注 |
高层民用建筑 | 一、二级 | 1500 | 对于体育馆、剧场的观众厅,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 |
单、多层民用建筑 | 一、二级 | 2500 | |
三级 | 1200 | —— | |
四级 | 600 | —— | |
地下或 | 一级 | 500 | 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 ㎡。 |
(1)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 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 倍计算。 |
43、中庭防火分隔
①防火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②防火玻璃墙,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
③防火卷帘,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44、建筑幕墙防火分隔
①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高度不低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应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该部分墙体的高度不应小于0.8m。
②当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实体墙却有困难时,可设置防火玻璃墙,但高层(多层)建筑的防火玻璃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0.5)。
45、竖井防火分隔
电梯井: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性墙体;电梯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并应符合同家相关规范的要求。其他井壁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46、防火墙
①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1.00h,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0h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0.5m以上。
②建筑外墙为难燃性或可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0.4m以上,且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均应为宽度不小于2.0m的不燃性墙体。
③建筑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确需设置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时,该距离不限。
47、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
48、防火门分甲、乙、丙三级,耐火极限分别为1.5h、1.0h、0.5h。
11、公共建筑的浴室、卫生间和厨房的竖向排风管,应采取防止回流措施并宜在支管上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公共建筑内厨房的排油烟管道与竖向排风管连接的支管处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150℃的防火阀。
49、防烟分区面积划分
高度 | 面积 | 边长 |
h≤3m | 不应大于500㎡ | 最大允许边长24m |
3<h≤6m | 不应大于1000㎡ | 最大允许边长36m |
6<h≤9m | 不应大于2000㎡ | 最大允许边长60m具有自然对流条件不应大于75m |
h>9m | 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置挡烟设施。 |
各位考友,对于这个知识点还有什么问题或疑问的,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50、人员密度
场所 | 人员密度指标 |
商场人员密度 | ①地下二层:0.56 |
歌舞娱乐放映场所 | 录像厅人员密度: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1.0人/㎡计算。 |
展览厅 | 人员密度以不宜小于0.75人/㎡计算。 |
有固定座位场所 | 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 |
51、工业建筑百人宽度指标
厂房层数 | 一、二层 | 三层 | 四层 |
宽度指标 | 0.6 | 0.8 | 1.0 |
52、其他公共建筑(除电影院、剧场、礼堂、体育馆外)
地上楼层 | 建筑层数 | 耐火等级 | ||
一、二级 | 三级 | 四级 | ||
1-2层 | 0.65 | 0.75 | 1.0 | |
3层 | 0.75 | 1.0 | - | |
≥4层 | 1.0 | 1.25 | - | |
地下楼层 |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10m | 0.75 | - | - |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10m | 1.0 | - | - |
备注: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百人不小于1.00m 计算确定。
53、疏散最小宽度
建筑类型 | 疏散楼梯 | 疏散走道 | 疏散门 | 首层疏散外门 | 楼梯间首层疏散门 | ||
工业建筑 | 1.1 | 1.4 | 0.9 | 1.2 | - | ||
高层公共 | 高层医疗建筑 | 1.3 | 1.4(单面) | 1.5(双面) | 0.9 | 1.3 | 1.3 |
其他高层公建 | 1.2 | 1.3(单面) | 1.4(双面) | 0.9 | 1.2 | 1.2 | |
其他公共建筑 | 1.1 | 1.1 | 0.9 | - | - | ||
注: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4m,室外疏散小巷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m。 |
54、厂房疏散距离指标(设自喷不增加)
火灾危险种类 | 耐火等级 | 单层 | 多层 | 高层 | 地下、半地下 |
甲 | 一、二级 | 30 | 25 | / | / |
乙 | 一、二级 | 75 | 50 | 30 | / |
丙 | 一、二级 | 80 | 60 | 40 | 30 |
三级 | 60 | 40 | / | / | |
丁 | 一、二级 | 不 | 不 | 50 | 45 |
三级 | 60 | 50 | / | / | |
四级 | 50 | / | / | / | |
戊 | 一、二级 | 不 | 不 | 75 | 60 |
三级 | 100 | 75 | / | / | |
四级 | 60 | / | / | / |
记忆口诀:(1)甲乙丙:小三爱我,气我我闪,把留思念,留了死。 (2)丁戊:一二不五,三六五,四五;一二不七五,三一七五,四六。
55、公共建筑安全疏散距离
名称 |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 |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 | |||||
耐火等级 | 耐火等级 | ||||||
一、级 | 三级 | 四级 | 一、二级 | 三级 | 四级 | ||
托儿所、幼儿园、 | 25 | 20 | 15 | 20 | 15 | 10 | |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 25 | 20 | 15 | 9 | —— | —— | |
医疗建筑 | 单多层 | 35 | 30 | 25 | 20 | 15 | 10 |
高层(病房部分) | 24 | —— | —— | 12 | —— | —— | |
高层(其他部分) | 30 | —— | —— | 15 | —— | —— | |
教学建筑 | 单多层 | 35 | 30 | 25 | 22 | 20 | 10 |
高层 | 30 | —— | —— | 15 | —— | —— | |
旅馆、展览建筑 | 30 | —— | —— | 15 | —— | —— | |
其他 | 单多层 | 40 | 35 | 25 | 22 | 20 | 15 |
高层 | 40 | —— | —— | 20 | —— | —— |
记忆口诀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 |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 |
老幼歌舞25;单多医教35; | 单医老幼20人;9人饮酒作乐; |
56、当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增加25%。
57、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表2-6-10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表2-6-10 的规定减少2m(先调自喷25%,再加减)。
58、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当层数不超过4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
59、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 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该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 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 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增加25%。
60、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但人数不超过60人的房间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时,其门的开启方向不限(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
61、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疏散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62、公共建筑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且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63、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小于或 等于1000㎡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1个;该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不应大于计算所需总净宽度的30%。
64、公共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
(1)托儿所、幼儿园必须设置两个以上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 |||
(2)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 ㎡ 且人数不超过50 人的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的首层。 | |||
(3)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等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符合下表规定的2、3 层建筑。: | |||
耐火等级 | 最多层数 | 每层最大建筑面积 | 人数 |
一、二级 | 3层 | 200 | 第2层和第3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 |
三级 | 3层 | 200 | 第2层和第3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25人 |
四级 | 2层 | 200 | 第2层的人数不超过15人 |
(4)地下、半地下 |
65、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高度 | 面积 | 户门至安全出口距离 | 安全出口数量 |
H≤27m | S≤650㎡ | ≤15m | 三个条件都满足,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
27m<H≤54m | S≤650㎡ | ≤10m | 每个单元设置一座疏散楼梯时,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且单元之间的疏散楼梯应能通过屋面连通,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
H>54m | 每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 ||
住宅建筑高度27m<H≤54m,每个单元设置一座疏散楼梯时,疏散楼梯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通过屋面连通时 。 | 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 |
66、厂房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情形
厂房类别 | 每层建筑面积 | 且同时生产人数 |
甲类 | ≤100㎡ | ≤5人 |
乙类 | ≤150㎡ | ≤10人 |
丙类 | ≤250㎡ | ≤20人 |
丁戊类 | ≤400㎡ | ≤30人 |
地下或半地下 | ≤50㎡ | ≤15人 |
67、仓库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情形
仓库类别 | 面积 |
地上仓库 | 占地面积≤300㎡ |
或防火分区建筑面积≤100㎡ | |
地下、半地下仓库 | 建筑面积≤100㎡ |
68、什么情形下可以设置一个疏散门?
(1)位于两个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50㎡;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75㎡;其他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120㎡。
(2)位于袋形走道尽端(除老、幼、医、教):建筑面积<50㎡;疏散门净宽度≥0.9m;建筑面积≤200㎡,疏散门净宽度≥1.4m,由房间的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15m。
(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地上、地下均适用):建筑面积≤50㎡;人数≤15人。
(4)地下、半地下:设备间建筑面积≤200㎡;其他地下、半地下房间,建筑面积≤50㎡;人数≤15人。
69、疏散出口如何计算?
(1)对于一些人员密集场所人数众多,如剧院、电影院和礼堂的观众厅,其疏散出口数目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两个。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
(2)体育馆的观众厅,其疏散出口数目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两个,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 700人。
70、避难走道有哪些重要数字?
(1)避难走道两侧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2)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小于2个,并应设置在不同的方向,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距离不应大于60m。
(3)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71、地上、地下共用楼梯间,如何设置?
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地下、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并应有明显标志。
72、防烟楼梯间前室有哪些重要数字?
(1)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前室使用面积≥6㎡,与消防电梯合同≥10㎡。
(2)住宅建筑:前室使用面积≥4.5㎡,与消防电梯合同≥6㎡。
73、楼梯间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防烟楼梯间:
①厂房:H>32m,且任意层人数超10人;
②高层公共建筑:一类高层和h>32m的二类高层或采用剪刀楼梯间的建筑;
③住宅建筑:h>33m ;
④地下、半地下:3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地坪高差>10m。
(2)封闭楼梯间:
①厂房:高层厂房、多层甲乙丙类厂房;
②仓库:高层仓库;
③高层公共建筑:裙房和h≤32m的二类高层;
④多层公共建筑(除与敞开外廊直接连接的楼梯间):医疗、旅馆、老年人及类似功能;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商店、图书馆、展览、会议中心及类似;6层及以上其他(故事记忆法:老人跳完歌舞去旅馆开房,太兴奋被送医院,实习医生去商店买工具,又去图书馆查资料,又去展览馆看人体标本,最后到6层的会议中心就诊才治好);
⑤住宅建筑:21m<h≤33m(户门乙级可降级);
⑥地下、半地下:其他建筑(除防烟楼梯设施适用范围外)
(3)敞开楼梯间
①除以上故事法记忆的除外,6层以下公共建筑(不含6层);
②h≤21m(与电梯井相邻应封闭,户门乙级可敞开)。
74、室外楼梯有哪些重要数字?
(1)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
(2)倾斜度不应大于45°;
(3)楼梯和疏散出口的平台均应采取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1.0h,楼梯段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0.25h;
(4)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其他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梯段。
74、剪刀楼梯有哪些重要数字?
(1)住宅单元和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设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或从任一疏散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 10m 时,可采用剪刀楼梯。
为确保剪刀楼梯两条疏散通的功能,其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分隔。
(2)住宅建筑剪刀楼梯间前室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小于6.0m²;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小于12.0m²,且短边不小于2.4m。
76、避难层有哪些重要数字?
(1)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
(2)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宜按5人/㎡;
(3)第一个避难层距消防救援操作场地的高度不应大于50m;
(4)避难层与避难层之间的距离不应大50m;
(5)避难层四周的墙体及避难层内的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h,隔墙上的门采用甲级防火门;避难层的楼板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h;
(6)管道进、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进、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7)在避难层应设置应急照明 ,其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5h,照度不应低于3.0lx。
77、避难间有哪些重要数字?
(1)3 层及 3 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三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在2层及以上各层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每座疏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 1 间避难间;
(2)高层病房楼应在2层及以上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
(3)设在高层病房楼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确定,可利用电梯前室;
(4)设在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避难间可供避难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2㎡;可利用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消防电梯的前室;
(5)应靠近楼梯间,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78、明敷的耐火电缆截面面积不应小于2.5mm²。
79、照明电压一般采用220v,携带式照明灯具的供电电压不应超过36v,如在金属容器内及特别潮湿场所内作业,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80、每一照明单相分支回路不宜超过16A,所接光源数不宜超过25个,连接建筑组合灯具时,回路电流不宜超过25A,光源数不宜超过60个,;连接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应超过30A。
81、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分控制室在受条件限制时可与厂房贴邻建造,但必须靠外墙设置,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分隔开。
82、有爆炸危险区域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有爆炸危险的区域,与相邻区域连通处,应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门斗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应与楼梯间的门错位设置。
83、防止液体流散的基本做法有两种:一是在桶装仓库门洞处修筑慢坡,一般高为150~300mm;二是在仓库门口砌筑高度为150~300mm的门槛,再在门槛两边填沙土形成漫坡,便于装卸。
84、为防止纤维或粉尘积集在管道和散热器上受热自燃,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82.5℃。但输煤廊的采暖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130℃。
85、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大于100℃,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之间距离不小于10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不大于100℃,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之间距离不小于5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86、甲、乙类厂房内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净化处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
87、排除、输送温度超过80℃的空气或其他气体以及容易起火的碎屑的管道,与可燃或难燃物体之间应保持不小于150mm的间隙,或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不燃材料隔热。当管道互为上下布置时,表面温度较高者应布置在上面。
88、燃油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按换气次数不少于3次/h确定,事故排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确定。
燃气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按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确定,事故排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确定。
89、保温材料保护层:内保温,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外墙外保温;首层不应小于15mm,其他层不应小于5mm;屋面保温层不应小于10mm。
90、防火隔离带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
91、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但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可采用B1级材料。
92、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93、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9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95、普通消防车:9m;登高车12m;特种车:16-20m。
96、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2m*12m;高层建筑:15m*15m;重型消防车18m*18m。
97、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条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条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
98、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
99、最小操作场地面积:最小操作场地长度和宽度不宜小于15m×10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10m,且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100、登高场地距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
101、灭火救援窗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小于2个。
102、消防电梯分别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应≥1台。
103、消防电梯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104、消防电梯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2.4m。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 室,其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 ,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 。
105、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106、在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³,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且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
107、消防电梯一般不应小于800 kg,且轿厢尺寸不宜小于1.5mx2m;消防电梯要层层停靠,包括地下室各层;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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