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负债的核算
一、负债的概念
负债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因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债按偿还期限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超过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及应付款、一事一议资金等。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债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计价,其利息支出计入“其他支出”。对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其他收入”。
二、流动负债的核算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短期借款通过“短期借款”进行核算。该账户贷方登记取得短期借款的数额;借方登记归还借款的数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短期借款数额。
应付款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单位和外部个人发生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应付及暂收款项。应付及暂收款的核算,应设置“应付款”账户。发生应付及暂收款时,贷记该账户;实际支付款项时,借记该账户;该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付而未付及暂收的款项总额。
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及固定员工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补助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通过“应付工资”账户进行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经过批准的金额提取工资时,贷记该账户;实际发放工资时,借记该账户。该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已提取但尚未支付的工资额。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付给临时员工的报酬,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在“内部往来”账户中核算。
应付福利费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收益中提取,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等方面的福利费(不包括兴建集体福利等公益设施支出),包括照顾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支出,计划生育支出,农民因公伤亡的医药费、生活补助及抚恤金等。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置“应付福利费”账户进行核算。从收益中提取福利费时,借记“收益分配”账户,贷记该账户;发生福利费支出时,借记该账户,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该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提取但尚未使用的福利费金额;如为借方余额,反映本年福利费超支金额,经过批准后,应按规定转入“公积公益金”账户的借方,未经批准的超支数额,仍保留在该账户的借方。
三、长期负债的核算
长期借款及应付款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从银行、信用社和有关单位、个人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及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应付款项。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置“长期借款及应付款”账户。发生长期借款及应付款时,贷记该账户;归还和偿付长期借款及应付款时,借记该账户;该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未归还和偿付的长期借款及应付款总额。发生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借记“其他支出”账户,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发生确实无法偿还的长期借款及应付款时,借记该账户,贷记“其他收入”账户。
一事一议资金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村民受益的生产、公益事业时,按照国家法规、政策的规定,以“一事一议”的形式向村民筹集的专项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置“一事一议资金”账户,贷方登记筹资额,借方登记使用额。该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用于一事一议专项工程建设的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一事一议专项工程建设的超支数。
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一事一议筹劳进行生产公益设施建设,不需要支付劳务报酬的,按当地劳务价格标准作价,借计“在建工程”账户,贷记“公积公益金”账户;需要支付劳务报酬的,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计“在建工程”,贷记“内部往来”、“应付工资”等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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