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分类
从农业标准化活动来看,农业标准体系是由领域、内容、层次组成的立体框架结构。在领域上,种植业包括水稻、小麦、玉米等不同产品所涉及的技术标准;畜牧业包含猪、牛、马等产品所涉及的技术标准;渔业包含鱼、虾等产品所设计的技术标准。
在内容上,包括安全和质量两类标准。安全类标准主要是影响农产品安全的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性危害要素方面的标准;质量类标准主要是农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与农产品质量有关的标准。
在层级上,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了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个层级的技术标准体系框架。
二、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
农业国家标准是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下,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对需要在全国范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农业国家标准。但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兽药产品质量、兽药残留及检测方法,农业转基因检测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的制定是由农业部负责的。
农业行业标准是由农业部统一管理,负责农业行业标准的计划、立项、制定、审定、编号、发布、备案与复审工作。农业地方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制计划、组织、制定、审批、编号和发布。企业标准是由企业组织制定,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备案。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从2006年11月1日起,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农产品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这意味着,凡是涉及农产品生产的技术要求和规范,不论是国家标准还是地方标准,都将由农业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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