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监管
概念:即金融监督管理,是指一国的金融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施外部监督、稽核、检查和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以达到稳定货币、维护金融业正常秩序等目的所实施的一系列行为。
银行业监管必要性:银行提供的期限转换功能,银行是整个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的信用创造和流动性创造功能。这些特性使得维持银行业的稳定性成为必要。
2, 金融监管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市场失灵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
(1) 市场失灵理论:金融体系存在着负外部性;具有公共产品特征;金融机构是经营货币的特殊性企业,不能过分强调竞争从而影响稳定。
(2) 信息不对称理论:银行与存款人、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体系存在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3, 金融监管的一般性理论
(1) 公共利益论:政府可以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来实施管制以克服市场缺陷
(2) 保护债权论: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所以需要金融监管。
(3) 金融风险控制论:银行的高负债经营、借短放长和部分准备金制度导致银行体系的不稳定性,而金融资产的可流通性又使得银行体系有着系统性风险和风险的传导性,所以金融业比其他行业更加脆弱,金融监管尤其重要。
(4) 金融全球化对传统金融监管理论的挑战
相关链接:2010年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与实务金融监管预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