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过一级造价的考生对《建设工程计价》科目的第一印象应该就是:计算题多!每年都有很多考生因为计算题算错、记错计算公式,或者没有掌握计算题答题方法而考试失利,学霸君整理了以下一造《建设工程计价》计算考点总结,看完提分!
(1)一般计税方法
增值税=税前造价×9%=含税造价/(1+9%)×9%
(2)简易计税法
增值税=税前造价×3%=含税造价/(1+3%)×3%
如前所述,选择何种计税方法实际上关键取决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这就要求在工程发承包阶段,承包人需要根据项目类型、是否甲供、未来可能的采购渠道、供应商的纳税方式等预判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当预判的可抵扣进项税额达到承包合同总额的一定比例时,两种纳税方法的实际税负可能相等,称为无差别平衡点可抵扣进项税额。根据此平衡点可以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
【例题】假设某项目一般纳税人含税的合同总额为10000万元,预判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X,工程分包的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在不考虑各项附加税的条件下,则此项业务的无差别平衡点可抵扣进项税额为:
10000*9%/(1+9%)-X=(10000-2000)*3%/(1+3%)
X=593(万元)
意味着当预判的可抵扣进项税额高于593万元时,此承包项目应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反之,应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当然,此算例假设在不同的计税方法下含税合同总额是不变的,但在实际情况中,由于采用的计税方法不同,含税合同总额可能发生相应变化,此时的计算过程会更加复杂一些。
式中,PF——价差预备费;
n——建设期年份数;
It——建设期中第t年的静态投资计划额,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基本预备费;
f——年涨价率;
m——建设前期年限(从编制估算到开工建设,单位:年)
建设期利息的计算,根据建设期资金用款计划,在总贷款分年均衡发放前提下,可按当年借款在年中支用考虑,即当年借款按半年计息,上年借款按全年计息。
式中,qj——建设期第j年应计利息;
Pj-1——建设期第(j-1)年末累计贷款本金与利息之和;
Aj——建设期第j年贷款金额;
i——年利率。
视频详细解读建设期利息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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