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种类很多,分类方法也多种多样,本主要讲三组常见的股票分类:普通股和特别股票、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一、普通股和特别股票
普通股票:指秉持“一股一权”规则之下收益权与表决权无差别、等比例配置的股票。
特别股票:指设有特别权利或特别限制的股票,比如优先股。优先股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除此之外还有限制或无表决权股票、超级表决权股票、被赋予特别参与性权利的股票和“金股”等。
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区别
普通股 | 优先股 | |
权利 | 重大决策参与权; 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其他权利:知情权、处置权、优先认股权。 | 优先股享有固定的股息,不随公司业绩好坏而波动,并且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 |
义务/特征 | 出资义务;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义务。 | 收益相对固定; 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 优先股的清偿顺序限于普通股次于债权人; 优先股权利范围小。 |
区别 | ①普通股可以全面参与公司的经验经营管理; ②普通股股息收益不固定,除获取股息收益外,收益还来源于二级市场价格上涨; ③普通股不能要求退股。 | ①优先股一般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②优先股股东在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享有优先权; ③优先股收益一般固定; ④优先股股东可以依约将股票回售。 |
二、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记名股票: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股票持有者因故改换姓名或者名称,就应到公司办理变更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的手续。
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市值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也被称为不记名股票。
记名股票 | 无记名股票 | |
特点 | 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 可以一次或分次缴纳出资; 转让相对复杂或受限制; 便于挂失,相对安全。 | 股东权利归属股票的持有人; 认购股票时要求一次缴纳出资; 转让相对简便; 安全性较差。 |
三、有面额股票与无面额股票
有面额股票:指在股票票面上记载一定金额的股票。股票票面金额=资本总额÷股份数,很多国家会通过法规直接规定票面金额,并限定最低票面金额。
无面额股票:也被称为比例股票或份额股票,指在股票票面上不记载股票面额,只注明它在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比例的股票。
有面额股票 | 无面额股票 | |
特点 | 可以明确表示每一股所代表的股权比例; 为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提供依据。 | 发行或转让价格较灵活,投资者不易受股票票面金额影响,而注重分析没股的实际价值; 便于股票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