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酒泉考区2017年全国卫生专业中、初级、会计专业、经济专业、审计专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办理范围
在酒泉考区报名参加2017年度全国卫生、会计、经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其成绩达到省内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办理时间
2018年5月21日-2018年7月21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三、所需材料
1.国家资格证书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3;
2.成绩单或准考证;
3.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
4.省内资格证书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4;
5.代办需提供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会计考试合格人员除提供所需材料的1-3项外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
审计考试国家合格人员提供所需材料的1-3项。
经济考试国家合格人员提供所需材料的1-3项。
经济考试省内合格人员提供所需材料的2-4项外还须提供2寸照片一张。
县市职改办及单位统一办理的需提供所需材料的1项。
四、办理地点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708室(新城区亚飞大酒店向西100处),电话:2616281
五、其他要求
请合格人员自行从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国家资格证书审批表》(附件3)《省内资格证书审批表》(附件4)填写(此表不能涂改),第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并贴好相片后到现场办理办证手续。
附件1.《卫生、会计、经济、审计专业合格人员名单》
2.《经济省内专业合格人员名单》
3.《国家资格证书审批表》
4.《省内资格证书审批表》
酒泉市人社局职称科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