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关于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核查结果的公告》,详情如下:
关于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核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对照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2021年度全省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领取证书人员,进行了考试资格核查,现公告如下:
一、核查结果
经核查,有3人不符合报考条件(附件1),有158人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附件2),有26人需要重新复核资格(附件3)。
二、补充核查安排
(一)补充核查对象
资格核查结果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附件1)、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附件2)、需要重新复核资格人员(附件3)。
(二)补充核查时间
2022年3月22日至3月24日。
(三)补充核查方式
采取网上提交材料、网上核查。
1、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如对核查结果有异议,可在补充核查期间将补充材料发至邮箱进行资格复核,逾期视为认同核查结果。
2、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和重新复核人员。在补充核查期间将核查材料发至邮箱进行资格核查,本次核查是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最后一次考试资格核查,逾期不再受理。
请将核查材料分别扫描成清晰图片保存为Jpg格式(图片大小≤10M),并以文件压缩包形式上传附件(压缩包命名为:姓名+本人手机号),邮件主题务必填写“造价工程师考试补充审核”,于2022年3月24日17:30时前发送指定电子邮箱henanjs@qq.com,逾期不再接受邮件。
3、补充核查咨询电话:0371-63318969
(四)补充核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
3.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
4.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需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6.申请增报专业的考生,另需提供其他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
7.报考级别为免试基础科目的考生,另需提供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五)提交的审核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核查不合格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未按期完成核查人员名单1.xlsx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11日
官方通知原文:http://link.233.com/17235/LinkPage/TpNewnr.aspx?state=1&Id=5454
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电子证书已开通打印,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8357)【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