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补考)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2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补考)合格证书从2023年7月17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方便考生,目前证书领取提供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供考生自主选择。自愿选择邮寄领取的考生,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即可办理证书邮寄业务(证书邮寄送达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签收)。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需持身份证到报名时所选“报名地市”对应的考试管理机构领取(节假日休息),详细地址请登陆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市地考试中心咨询方式”查看。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