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2023年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夯实基层服务基础,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宁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30名。
一、岗位及职数
1.宁安镇社区工作者21人,其中:社区党组织成员(中共正式党员且有1年以上党龄)8人,居委会委员5人,专职网格员8人;
2.新堡镇社区工作者5人,其中:社区党组织成员(中共正式党员且有1年以上党龄)1人,居委会委员1人,专职网格员3人;
3.石空镇丰安社区专职网格员1人;
4.太阳梁乡兴渠社区工作者2人,其中:社区党组织成员(中共正式党员且有1年以上党龄)1人,居委会委员1人;
5.大战场镇庆丰社区党组织成员(中共正式党员且有1年以上党龄)1人。
二、招聘条件
(一)社区工作者报考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公文写作等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品行端正,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3.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宁县户籍或婚嫁中宁县户籍人员并在中宁有固定住所,年龄在40周岁以下人员(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社区工作者招考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被司法调查的涉嫌违法犯罪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4.违反考试纪律被禁考、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6.曾被录用为中宁县社区工作人员或2022年“城乡社区”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后无故放弃、辞职、离职的;
7.中宁县在职社区工作者,即现任社区“两委”成员、专职网格员和2022年“城乡社区”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
8.体检、资格审查等环节放弃或不合格的;
9.其他不宜担任社区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
三、薪资待遇
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照自治区和中宁县现行社区工作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一)公告发布
在中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k.233.com/21520/)和中宁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1日至15日(共5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人员将报考相关资料包,主题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报考岗位”发至邮箱2171198015@qq.com。
2.报名所需资料:
①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及夫妻双方结婚证(限户籍不在中宁的婚嫁人员)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③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书照片、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截图;④报名表1份;
⑤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照片;
⑥中共党员,所在党组织开具证明照片;
⑦具有社区工作经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单位正式文件证明照片;
⑧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照片;
⑨受表彰、立功、见义勇为等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3.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并贯穿此次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4.加分项: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2分;在部门、乡镇或社区工作五年及以上加3分;在部门、乡镇或社区工作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或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加2分;复退军人加2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4分,中级社会工作师加3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加2分;曾立功受奖的加2分;曾见义勇为受奖的加2分。
所提交的相关证明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的,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加分项总分不超过10分。
5.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24小时畅通,如因预留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机关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三)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包括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主要内容为党的方针政策、宁夏区情、行政能力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城市社区治理和社会工作相关政策和知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将考卷得分×50%+加分项分数,合计得出最终笔试成绩。最终笔试成绩在中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k.233.com/21520/)和中宁民政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2.资格复审。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最终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人员携带上述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备注姓名)。
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中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k.233.com/21520/和中宁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为准)。
对于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件、资料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3.面试。分值为100分。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根据最终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终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列入面试人员范围。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基本能力和基本素养。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中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k.233.com/21520/和中宁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为准)。
4.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分值为100分。总成绩=最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分数取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招考总成绩名次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最终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最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项)高的优先聘用。
(四)资格联审。对确定选聘人员,由中宁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牵头,参照自治区《村(社区)“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办法》开展联审,纪委监委、统战、公安、信访、司法、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对进入资格联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拟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体检结束后,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k.233.com/21520/)和中宁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提交中宁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拟录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社区工作者后备人才库。未被录用人员,作为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对象纳入人才库,当社区工作者出现空缺时,在后备人才库中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直至下一次公开选聘。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通知。
(二)报名表要如实详尽填写,应注明报考岗位,在相关位置插入本人证件照电子照片。
(三)报名人员需对报名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填报不实、弄虚作假者,相关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报名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招聘,并承诺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
(五)报名人员要随时关注以官方发布的选聘信息通告,凡因个人原因贻误选聘的,责任自负。
(六)未尽事宜由中宁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21520/xwzx/qwfb/202301/t20230110_3910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