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不予注册的理由及需要补充的材料
序号 | 公示结论 | 需核对的附件原件 | 提交材料 | 备注 |
1 | 身份证待核实 | 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 ① 申诉表 ② 身份证明复印件 |
出具的身份证明必须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或派出所证明。 |
2 | 学历证书待核实 | 学历证书或其他学历证明 | ① 申诉表 ② 学历证明复印件 |
出具的学历证明必须加盖毕业院(校)印章或院(校)档案馆印章。 |
3 | 劳动合同待核实 | 劳动合同 | ① 申诉表 ② 劳动合同复印件 |
劳动合同必须为有双方签字并且在有效期内的规范的劳动合同。 |
4 | 资格证书待核实 | 执业资格证书、发证地人事部门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 | ① 申诉表 ② 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编号页和照片粘贴页均需复印) ③ 发证地人事部门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复印件 |
①人事部门证明包括省、市(州)人事局、考试中心或职改办证明,扩权市(县)人事局的证明为无效证明。 ②外省有关执业资格证书核实的证明可为所在地省级人事部门或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出具。 ③未在外省注册证明必须由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出具。 ④考核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由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核实证明。 |
5 | 重复注册 | 除建造师(员)以外的其它执业师注册证书或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
① 申诉表 ② 除建造师(员)以外的其它执业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除反映注册人员基本信息、注册单位、注册主管部门印章) ③ 反映建造师(员)注册单位与其它执业师注册单位一致的其它证明复印件。 |
其他执业师注册证书最后一个注册单位必须与建造师(员)注册单位一致。 |
6 | 申请表待核实 | 建造师(员)注册申请表 | ① 申诉表 ② 建造师(员)注册申请表(所需份数与注册时要求份数相同) |
注册申请表必须有申请人、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
7 | 取得资格情况待核实 | 身份证、学历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① 申诉表 ② 身份证复印件 ③ 学历证复印件 ④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学历证明须为首次报考建造师时的学历证书,若有后续学历可一并提供。 |
8 | 业绩不合格或业绩不达标 |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
① 申诉表(接件人在申诉表空白处加盖与原件核实章) |
申诉表所填工程业绩规模参数必须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写明,且表述应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