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第11、12、13、14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办理通知已发布,请按以下要求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手续,具体公告如下:
关于办理2019年第11、12、13、14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有关单位:
经住建部批准,2019年第11、12、13、14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已办结,请按以下要求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手续。
一、办理要求
1.建造师初始及重新注册的注册证书按属地化原则统一领取。市、州企业在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地址咨询市州建设主管部门);中央驻鄂及省直单位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还建楼一楼)办理。
2.建造师增项注册防伪贴按属地化原则统一办理。市、州企业在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中央驻鄂及省直单位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3.领取初始、重新注册证书时,请携带注册人员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人委托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4.办理增项注册防伪贴时,请携带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人委托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5.办理注册证书手续时,请先自行查清楚合格人员所在批次。
二、办理时间
集中办理时间:2019年6月4日-2019年6月28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2019年第11、12、13、14批人员名单(附件下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