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特性”和“六个结合”成为大纲编写的重要指导思想,本次会议纪要也成为大纲编写的重要指导文件。
建造师考试大纲的编制工作历时将近一年半,在此期间,建设部市场司组织召开了多次协调会、论证会、座谈会,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 调整修改了很多次,产生了近二十个版本,才最终完稿。
建造师考试大纲在吸收我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经验基础上,创造了模块式的大纲结构和编码结构,不仅使大纲更加详细、明确,而且便于查找、复习。大纲编码采用8位编码结构,可以清晰地表明专业、级别以及章、节、目、条的结构,在今后的专题介绍中,我们可以仔细体会。
与其他国家建造师组织进行国际互认的基础性工作早在十多年前就开始了,比如从1993年开始与英国CIOB(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学会)进行学术交流和大学工程管理专业评估的互认,1995年开始与美国AIC(美国建造师学会)和ACCE(美国建设教育委员会)进行学术交流和大学工程管理专业评估的合作,1995,1996,1997,1999,2002与IAPMC (国际工程管理学会,同济大学丁士昭教授为该学会副主席)进行的学术交流,等等。2003年12月,建设部市场司与英国、日本、香港和台湾的有关组织开展了关于建造师国际互认的探讨,并成立了国际建造师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