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编制原则
(1)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应按《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9号)的有关规定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及要求编制。
(2)招标文件内容应全面、条件合理、标准明确、文本规范,以最大限度减少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矛盾、争议和纠纷,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公开招标的工程,应本着严格、准确的原则,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编制工程量清单或计价。
2.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
(2)邀请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3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3.资格审查
(1)资格预审。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2)资格后审。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d。
5.投标报价策略
(1)投标策略是投标人经营决策的组成部分,从投标的全过程分析主要表现有生存型、竞争型和盈利型。
(2)组价后还可采取投标报价技巧,以既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又能获得较好的经济回报为原则,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
(3)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在保证预期的利润及考虑一定风险的基础上确定最低成本价,在此基础上采取适当的投标技巧可以提高投标文件的竞争性。最常用的投标技巧是不平衡报价法,还有多方案报价法、突然降价法、先亏后盈法、许诺优惠条件、争取评标奖励等。
6.合同文件(或称合同)组成
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7.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1)有正当索赔理由和充分证据。
(2)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按施工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3)准确、合理地记录索赔事件并计算索赔工期、费用。
8.承包方索赔的程序
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提交索赔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审核索赔申请→持续性索赔事件。
9.工程索赔项目
(1)延期发出图纸产生的索赔。
(2)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
(3)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
(4)以承包方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
(5)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
(6)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
(7)其他原因导致的承包方的索赔。
10.索赔的管理
(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的增加,往往成为上级主管部门复查的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承包方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账或档案。
(2)索赔台账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费用,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发包方审批结果等内容。
(3)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完整的资料,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11.合同风险的管理与防范措施
(1)合同风险的规避:
充分利用合同条款;增设保值条款;增设风险合同条款;增设有关支付条款;外汇风险的回避;减少承包方资金、设备的投入;加强索赔管理,进行合理索赔。
(2)风险的分散和转移:向保险公司投保;向分包商转移部分风险。
(3)确定和控制风险费:
工程项目部必须加强成本控制,制定成本控制目标和保证措施。编制成本控制计划时,每一类费用及总成本计划都应适当留有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