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应用
1.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
2.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以调整。
5.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6.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相应原则分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速记点评】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工程价款调整的方法: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合同示范文本约定为14d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受益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收到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一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否则视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已经确认。
【经典例题】
1.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由()组成。
A.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B.直接费、间接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
C.直接费、间接费、规费、管理费、利润
D.直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管理费、利润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市政公用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应用。工程量清单体现的是综合单价,其中已经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背景资料:
A公司中标承建某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新建构筑物包括沉淀池、曝气池及进水泵房,其中沉淀池采用预制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池体直径为40m,池壁高6m,设计水深4.5m.鉴于运行管理因素,在沉淀池施工前,建设单位将预制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变更为现浇无粘结预应力结构,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变更协议。
项目部造价管理部门重新校对工程量清单,并对底板、池壁、无粘结预应力三个项目的综合单价及主要的措施费进行调整后报建设单位。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预应力张拉作业时平台突然失稳,一名张拉作业人员从平台上掉到地面摔成重伤;项目部及时上报A公司并参与事故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后,继续进行张拉施工。
【问题】
1.根据清单计价规范,变更后的沉淀池底板、池壁、预应力的综合单价应如何确定?
2.沉淀池施工的措施费项目应如何调整?
【参考答案】
1.根据清单计价规范,综合单价按如下方法确定:池底板综合单价按原合同中的底板综合单价,池壁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价格,如曝气池池壁的综合单价,无粘结预应力综合单价应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执行。
2.核减预制壁板的吊装措施,增加支架模板措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