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办理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相应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开始办理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相应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携带材料
各单位或个人办理证书或复核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1、《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2、2013年度的准考证或身份证原件;3、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4、《2013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附件3,办理个人或单位填写,用EXCEL汇总,电子版、纸质各一份)。
二、办理时间
2014年7月22日-7月24日
三、办理地点
在原胶南市报名的考生请到黄岛区(原胶南市)朝阳山路(原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2楼6号窗口。
在原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报名的考生请到开发区紫金山路38号(劳动综合服务大厅)2楼考试培训中心。
附件:1.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
2014年7月22日
编辑推荐:
领取证书后关注什么?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