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广大考生: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证书(部分专业)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一级建造师的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5个专业(其他专业证书省厅尚未发放)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经济 |
100 |
60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均为130分 |
均为78分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建筑工程 |
均为160分 |
均为96分 |
公路工程 | |||
铁路工程 | |||
民航机场工程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
矿业工程 | |||
机电工程 |
二、证书办理
(一)办证时间:2014年4 月 10日- 4月 16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办证地点:开发区考试培训中心(北江支路58号101房间)
(三)办证需上交材料:
1、《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2,可直接打印使用,"所在单位意见" 栏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与准考证同底版( 或相近) 正面免冠照片两张(一寸、二寸各一张,一寸的贴于"登记表"照片处,二寸的背面写上名字,办理证书时用);
3、准考证(无准考证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电子版《2013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填写后用U盘拷贝,无需打印,复核后U盘予以退还)。
附件:1.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部分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3.2013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2014年4月8日
编辑推荐:
领取证书后关注什么?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