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合格证领取通知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开始发放。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由单位人事(政工)科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到各报名点办理。
携带资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准考证原件
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网上下载)
1寸、2寸照片各1张(至少有一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
一级建造增报专业还须携带原一级建造执业资格证书
办理时间:2010年4月30日之前, 每周二、三、四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泰安市人才市场南楼405室,电话:821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