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报名点报名的考生:
2010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已开始办理。报名点选择“市直”的考生请于5月4日起到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办理证书。
一、需提交的资料:
1、持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
2、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
报考级别为考二科的考生另还需带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高级职称证书;
增加专业考一科的考生需带初次考试通过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3、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考生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登记照:一寸二张、二寸一张;
5、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见本站“下载中心”,可复印;也可在本站在线填写并打印,A4幅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根据以上要求,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成绩作废,证书收回。
二、办证时间安排:
2011年5月4日至5月27日办理(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三、办证地址: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育才幼儿园隔壁)。
乘车路线:68、724、524、70、7、716、533、608、706、805、808、809等路公交车在花桥一村或黄孝河路站下车后,步行100米即到。
特此提示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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