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关于2009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招标师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的通知
焦作市2009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招标师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已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须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可以通过登录焦作市人事局网站下载中心 http://link.233.com/14978/down/hjzgzs.rar下载)
二、考试合格人员需交纳与准考证同底版(或近期)一寸照片3张,其中两张分别粘贴在登记表相应位置,另一张粘贴在第一张登记表的右上角。
三、请考试合格人员务必于2010年5月底前将填写好的并粘贴有照片的《合格人员登记表》交市人事考务中心(408)房间。
地址:焦作市建设东路88号;咨询电话:3928944
焦作市人事考务中心
201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