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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1年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合格证明领取通知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中心 2012年10月16日

领证通知:

  报名参加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自10月16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广西人才大厦(南宁市金洲路33号)三楼329室办理证书领取事宜。

  领证地址: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329室

  办理时间:每星期周二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

  友情提示:

  领取证书前敬请各位考生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成绩证书公告栏目,留意最新证书发放通知,以免因特殊原因暂停发放证书给您带来的出行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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