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处):
2017年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合格证明已发到我市。我市定于2018年7月23日至25日发放,除规定日期外每周周一办理(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将合格证明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办理地点为: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桂陵路3999号(长城路与桂陵路交叉路口往北100米路东)〕。办理流程:到2楼服务大厅24号窗口进行材料审核和领取。
办理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3、准考证。
各县区领取人员须通过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领取人员须通过本部门(单位)人事科(处)统一办理。获取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见附件。
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要求及时办理,尽快将合格证明发放到位。
办理咨询电话:0530-5310500
菏泽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