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报名点考生:
定于7月16日至20日发放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证明名称: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二、合格证明人员:在省直报名点报名参加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类别考试,成绩合格且考后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
三、领取办法:证书持有人本人领取的,凭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的,凭代领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证书发放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20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发证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广东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
六、其他事项:各地市考区考生的证书由地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