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书遗失补办:
原则上每半年补办一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证书,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或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人事部门对申请补发证书人员进行审查登记,对符合要求的,将相关材料于每年的五月下旬或十一月下旬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汇总后集中向上级部门申请补办。所需材料如下:
(一)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或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补证申请;
(二)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
(三)补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四)存档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复印件及《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表样见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证书办理须知,贴2寸免冠证件照片、按表格要求审核盖章);
(五)刊登“遗失声明”(应含姓名、证书名称、资格类别、证书编号等信息)的报纸(地市级或以上、有国家统一刊号、公开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