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发放通知
即日起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开始发放。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各单位的考生领证地点:嘉兴市东升路1042号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内,嘉兴市行政审批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2、3号窗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由于就省中心下发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数据,不能够区分考生的县市区属地,所以,本年度所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合格考生一律到市本级领取证书!
嘉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7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