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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6.6 清单计价下的合同价款支付【2017精讲班课程试听>>】
一、工程预付款
1.预付款的支付
工程是否实行预付款,取决于工程性质、承包工程量的大小及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1)预付款的额度: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
(2)预付款的支付时间: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如有)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
发包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进行核实后向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2.预付款的抵扣
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扣回方式。
(1)在承包人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一定比例(双方合同约定)后,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分期抵扣。
(2)从未完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抵扣工程预付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
1)起扣点的计算公式:
T=P-M/N
式中 T——起扣点,开始扣回的累计已完工程价值
P——承包工程合同总额;
M—一工程预付款数额;
【例1Z103085-1】某工程合同总额200万元,工程预付款为24万元,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为60%,问:起扣点为多少万元?
【解】
按起扣点计算公式:T=P-M/N=200-24/60%=160万元
某工程合同总额200万元,工程预付款为24万元,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为60%,如果本月累计已完成工程产值为175万元,则本月扣还工程预付款为多少?
【解】
按起扣点计算公式:T=P-M/N=200-24/60%=160万元
本月达到起扣点;
本月扣还工程款=(175-150)*60%=9万元;
二、安全文明施工费
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T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
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进度款的支付
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中结算价款总额计,不低于60%,不高于90%。
(一)承包人支付申请的内容
承包人应在每个计量周期到期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
(二)发包人支付进度款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款支付申请后的14天内根据计量结果和合同约定对申请内容予以核实,确认后向承包人出具进度款支付证书。
发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14天内,按照承包人支付申请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