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省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及相应专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2〕2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27号)规定,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经济 |
100 |
60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30 |
78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建筑工程 |
160
160 |
96
96 |
公路工程 | |||
铁路工程 | |||
民航机场工程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通讯与广电工程 | |||
机电工程 | |||
矿业工程 |
按照上述标准,经核准,我省张密等864位同志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夏银兵等200位同志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证书于2012年5月中下旬开始发放,请考生届时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260)查询发证公告,并根据公告中指定的时间及地址领取合格证书及登记表。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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