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现将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2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应试人员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7月2日9:00至7月16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7月8日9:00至7月2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主管部门初审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成功后即时下载打印《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或《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统一报送到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机构、市直及驻青单位人事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可到相应人才交流中心或考试机构办理初审手续。
到区市人事部门进行初审(上报材料)须按照“主管部门初审(材料汇总)安排表”(附件5)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报名材料上报相关区市人事考试中心。
考生初审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或《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5、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交《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复印件)等;
6、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提交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