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事项已经公布,现场审核时间为年7月7日-7月10日。
异地考生在上海报考一级建造师考试需要办理居住证。
上海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要求:
现场审核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7 日-7 月 10 日(每天 9:004 -11:00,13:30-16:00),现场审核(咨询)点地址为:
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静安校区(静安区河南北路 301 号)
审核(咨询)点代码:5858
咨询电话:63248620、63259366
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长宁校区(长宁区武夷路 150 号,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内)
审核(咨询)点代码:2827
咨询电话:62515770、62525522
3、 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杨浦区赤峰路 67 号第一教学楼附楼)
审核(咨询)点代码:5959
咨询电话:65983578
4、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黄浦区丽园路 234 号)
审核(咨询)点代码:2811
咨询电话:63761027、53079383
5、 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 (杨浦区平凉路 1500 号三号楼 216 室, 近宁国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803
咨询电话:65703069、65399268 转 805、802
6、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漕宝路 120 号 34 号 楼 101 室,近桂林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1208
咨询电话:64942806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 、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增报专业考试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报考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