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等。注册工作采用网络在线方式进行。
申请人办理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业务,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实名认证后,在“个人办事”栏中选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申报注册项在线办理,填写注册信息。聘用企业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上报注册数据。
点击进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收到上报的电子数据后,对申请初始注册的,在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将审查意见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和公告;申请变更、延续、遗失破损补办及注销注册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准予变更、延续注册的人员,核发延续/变更注册记录防伪贴,审批通过后申请人自行制作执业印章。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劳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