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考试没过,可以下一年继续报考。考试一年一次,没有补考机会,具体请关注各地人事考试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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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合格成绩管理办法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
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名称 | 合同管理 | 目标控制 (土建/交通/水利) | 监理基本理论 和相关法规 | 监理案例分析 (土建/交通/水利) |
考试时间 (分钟) | 120 | 180 | 120 | 240 |
满分 | 110 | 160 | 110 | 120 |
试题类型及题量 | 单选题50 多选题30 | 单选题80 多选题40 | 单选题50 多选题30 | 综合分析6 |